五峰就业创业政策“一表清”
序号 | 名称 | 对象范围 | 主要内容 | 咨询电话 |
1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就业困难人员 | ①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③失地农民(土地征收后人均土地不足0.3亩);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⑤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⑥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⑦残疾人;⑧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⑨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 5826191 |
2 | 就业失业登记 | 劳动年龄内所有人员 | 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人员、失业人员进行登记,发放电子《就业创业证》。 | 5826191 |
3 | 培训需求登记 | 劳动年龄内所有人员 | 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需求的人员进行登记,根据其需求结合培训班次情况免费提供培训一次,符合条件人员推荐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对参加职业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培训期间未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 5826191 |
4 | 求职登记 | 劳动年龄内所有人员 | 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人员进行登记,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创业指导。 | 5822808 |
5 |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七类困难家庭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学年内的湖北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5828193 |
6 | 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监测帮扶对象) | 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跨省务工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省内县外务工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 5822808 |
7 | 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 | 用人单位 |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 5828193 |
8 | 创业担保贷款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10类人员、小微企业 | 可申请20万元以内(高校毕业生5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5828193 |
9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 |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 5828193 |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对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 |||
序号 | 名称 | 对象范围 | 主要内容 | 咨询电话 |
10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返乡农民工等人员 | 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 | 5828193 |
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 | 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 |||
就业困难人员 | 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 |||
11 | 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 企业 |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5828193 |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保补贴。 | ||||
12 | 企业吸纳一次性就业奖补 | 企业 | 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 5828193 |
13 | 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 省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 在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3个月及以上工资。经审核通过后给予5-50万元资金扶持。 | 5828193 |
14 | 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 | 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 | 对认定企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1-6个月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 5821254 |
15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企业 | 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 5821254 |
序号 | 名称 | 对象范围 | 主要内容 | 咨询电话 |
16 | 就业创业培训 | 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九类人员。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大学生和创业初期创业者 | 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九类人员可在五峰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免费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 5828195 |
17 | 岗前培训补贴 | 企业新录用的,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九类人员 |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的不少于42个课时的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 | 5828195 |
18 | 新型学徒制培训 |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职工 | 对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按规定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给予企业每人4000至6000元标准补贴。 | 5828195 |
19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 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制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5828195 |
20 | 失业保险金 | 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 | 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增发2个月,最长为24个月。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 5821254 |
21 | 代缴医疗保险费 |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 代缴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 5821254 |
22 |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 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凭营业执照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余下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5821254 | |
23 | 失业补助金 |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 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为300元/人、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 | 5821254 |
24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人员的家属 | 可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5821254 |
25 | 稳岗返还 | 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对象 |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 5821254 |
26 | 技能提升 补贴 | 企业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 对取得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 5821254 |
Copyright C 2021-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国昇科技 鄂ICP备2022009749号-1 鄂公网安备42052902002021号
地址: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1号A座1单元601 EMAIL:2727369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