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的高度,针对制约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关键问题,提出的重要指导措施。
一、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发展之需、稳定之本
近年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收缩,就业总量压力有所缓解;但经济下行压力大,技术变迁、产业调整方兴未艾,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较多,使得“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面对就业市场的挑战,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和改善民生至关重要。
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对劳动力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方面,高端制造业、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使得大量低技能岗位逐渐被淘汰或转型。劳动者素质结构、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匹配不仅影响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就业质量,也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解决这一矛盾,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和个人就业需求,从而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
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当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下降趋势明显,如何加快人力资本积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催生发展新动能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因此,加大劳动力供给侧结构改革,推动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对促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以及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促进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的重要保障。良好的就业状况不仅意味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还意味着更好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可以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个拥有广泛技能基础和高度灵活性的劳动力队伍能增强社会的包容性,确保不同年龄层、不同背景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与经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构建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通过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可以为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有效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二、优供需、强培训、畅通道,着力解决结构性矛盾
《意见》基于对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的准确判断,坚持问题导向,从强化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部署,着力缓解“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确保劳动力市场供需两端的有效对接。
一是破解供给和需求脱节问题,提高就业匹配程度。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不断发生变化,新产业、新职业不断涌现,需要及时调整教育供给,确保人才培养方向与产业发展方向相一致,与就业市场需求相契合。《意见》提出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根据社会需求、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是应对劳动力市场快速变化,健全终身培训制度。随着信息化、自动化的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迭代,大多数职业所需要的核心技能在不断发生变化,这就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终身学习、不断学习的能力。健全完善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覆盖职业生涯全程的技能培训制度至关重要。《意见》提出要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形成以市场化培训为主导、行业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体系,旨在通过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技能水平,使劳动者“能就业、好就业、就好业”。
三是适应技能型社会建设需求,畅通人才发展通道。技能短缺是目前全球面临的共性问题,如何瞄准产业发展趋势,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关系到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能否顺利实现,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过程中,还存在思想观念落后、社会分层流动不合理、教育体系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亟需破解制约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的体制机制障碍。《意见》从制度设计上发力,提出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贯通教育培训体系;还强调从激励机制上发力,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三、多协作、研趋势、树正观,擘画就业新蓝图
当前,国际环境的变化、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等因素都对就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教育培训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持续不断地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构建多部门协作、多层级联动的“大就业”工作格局。就业工作绝不仅是“就业”部门的工作,就业政策需要产业、教育、财政、货币等政策协同发力,同下“一盘棋”、拧成“一股绳”。强化宏观调控的就业优先导向,制定实施宏观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对就业的影响,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二是加强对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的研判。为更好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技能水平的现实需求,需要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面向区域发展目标,及时做好人力资源需求总量和结构变化的科学研判。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数据库,涵盖教育、就业、社保等多个方面信息,为趋势研判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持。健全人力资源需求动态监测分析体系,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引导院校和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养,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时代在变,就业的形式途径、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也在变,劳动者的就业观念也需要调整。政府应广泛宣传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成功案例,树立积极的就业榜样。中小学和高校应积极开设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劳动者个人应打破传统的职业观念,积极探索在新兴产业和领域就业,如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健康产业等;保持终身学习的热情,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技能水平,适应快速变化的劳动力市场。(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陈玉杰)
来源 | 人力资源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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