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职业培训
设定依据:
1、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2、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培训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申请条件:(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三)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四)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五)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六)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七)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八)戒毒康复人员;(九)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以上简称“九类人员”。此外,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和创业初期(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创业者。
申报材料:户口本、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符合上述(六类人员)的相关证件或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1、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县人社局指定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审查材料,材料合格,受理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材料不属于职权范围或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3、服务单位对材料合格的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4、对于审核通过的申请决定办理,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进行相关培训。
5、培训结束合格给予发放合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创业培训窗口
联系电话:0717-5828195
投诉电话:0717-582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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